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行动计划提出,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打造清洁化能源体系。到2020年,在石家庄市区基本形成以电厂废热、热电联产、工业余热为主要热源。积极推进供热新技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电能等清洁能源供热方式。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
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全面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持续增加优良天数,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不断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地热能资讯(公号drnw_cn):行动计划明确,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打造清洁化能源体系。依据现有集中供暖资源和设施,在热电联产供热覆盖区域内,深入排查居民供暖需求,推动富余供热能力向合理半径延伸,深挖供暖潜力,减少供暖盲区。
同时,未发展集中供热而群众确有供暖需求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热源条件和居民实际供暖需求,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地热、电能等清洁能源供暖方式。
积极推进供热新技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空气源、水源、地热)、电能等清洁能源供热方式,调整供热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
地热能资讯(公号drnw_cn):行动计划提出,根据《河北省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各县(市、区)要制定热能供暖利用专项方案,提高地热能在供暖能源中的比例。重点推进浅层、中深层地热能供暖的开发利用,并结合热泵技术,实现地热能梯级利用。加强地热尾水回灌,保障地热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有序推进工业集中供热。到2020年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全部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淘汰工业园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力争实现“一区一热源”。
行动计划还提出,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新动能。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地,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节能环保产业的快速、提质、创新发展。
加强农村清洁能源供暖
地热能资讯(公号drnw_cn):行动计划提出,到2019年底,全市平原地区基本完成散煤替代,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地区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完成散煤替代的地区,防止散煤复烧。2019年,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全市域实现清洁取暖的县(市、区)达到60%左右,平原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达到60%,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全面完成。2020年,全市平原农村地区分散燃煤基本“清零”,山坝等边远地区农村分散燃煤实现清洁燃料覆盖。
到2020年,在石家庄市区基本形成以电厂废热、热电联产、工业余热为主要热源,以天然气、电能等为补充的供热能源结构。2018年底前,建成区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85%以上;2019年10月底前,建成区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底前,城乡结合部、县城和农村地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重点压减非电用煤,逐年降低非电煤消耗占比,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量较2015年下降15%。
地热能资讯(公号drnw_cn):行动计划指出,有效利用工业余热和污水热泵等替代燃煤热源供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优先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基本解决弃风、弃光问题,积极开展地热、风电、光伏和生物质能源利用试点项目建设。
《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行动计划强调,严格落实《河北省绿色建筑促进条例》,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全市继续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实现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至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