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22平方公里!十堰城市蓝线专项规划正式出炉

75.22平方公里!十堰城市蓝线专项规划正式出炉广大市民:按照《十堰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要求,统筹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实施红线蓝线管控,河流面积不缩小,水质不下降,防洪能力不降低。现依据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乡规划、水利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要求,现按程序对 《十堰市城市蓝线专项规划(2018-2035)》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一、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城市蓝线管理办法》;4.《城市水系规划规范》;5.《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6.《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7.《十堰市城区河道管理办法》;8.《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年修编);9.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乡规划、水利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二、基本内容(一)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集中建设区范围一致,为城市集中建设区面积591.5平方公里范围主要河流和水库。为了保护城市河流水库的完整性,上游延伸至各个水库下游延伸至丹江口库区(具体为:犟河至东湾村、泗河至白石坪村、汉江北侧至洞耳河村);规划期限2018-2035年。(二)规划对象与层次。(1)规划对象:规划范围内流域面积F≥10km2的河道22条;小二型以上的水库16座。(注:湿地已经融入河流和水库类中)。(2)规划层次:规划范围内以图则的形式对每条水系做到定性、定量和定位。规划范围外采取蓝线控制宽度的形式划定。(三)规划主要内容。规划目标:落实《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规定,保障规划范围内水系的完整性,实现蓝线在空间上的强制性管控和保护,保障城市防洪防涝安全,展示水体景观资源,使城市水系在自然、社会、生态功能等方面得到优化,促进“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建设,构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水生态环境。蓝线划定:本次蓝线划定共包含22条河流和16座水库,蓝线划定总面积为75.22平方公里。其中,河道蓝线划定总面积10.32平方公里,占比13.7%;水库蓝线划定总面积64.9平方公里,占比86.3%。(四)规划建议。(1)确立城市蓝线的法定地位;(2)城市蓝线规划动态更新与完善;(3)明确城市蓝线与其它规划控制线的重要内容;(4)城市蓝线沿线建设用地管控要求;(5)加强蓝线管控,严禁侵占、污染、破坏水体行为,制定近远期侵占蓝线建(构)筑物整治工作方案;(6)城市蓝线复核与建设项目的专项评估;(7)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指引;(8)贯彻落实“河长”负责制,建立城市蓝线工作机制。三、公示地点1.新闻媒体:《十堰日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2.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电子屏;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四、公示时间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30日内。五、公示内容规划范围与年限图、蓝线管控指引图、城市集中建设区河道分类图、城市蓝线规划结构图、城市蓝线规划总平面图、城市河道蓝线断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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